2010年12月26日 星期日

頒獎禮 (糊賢亂語@經濟日報 2010年12月16日)

頒獎禮

年尾是樂壇頒獎禮的旺季。每當焦點往往落在最佳男女歌手獎時,大家可有發現,有些獎項總是失蹤的?

舉例說,「最佳剪接獎」。眾所週知,很多唱片的人聲錄音是剪接出來的。加上現今的電腦科技,「剪聲」更是盛行,不但可將歌手的最好一面展現人前,有時更可化枯朽為神奇,實在值得表揚。

另外是「樂手獎」。如大家稍有留意歌曲的「音樂底」,不難發現當中蘊藏了許多專業樂手的精采演繹。他們經多年修煉的好武功,為「音樂底」注入生命,激活歌手的演繹。一首歌的成功,他們功不可沒。

這種獎項不勝枚舉,但一想到坊間頒獎禮的實質意義,又不難理解這種現象。首先,頒獎禮畢竟是個「show」,觀眾希望見到偶像多於這些無名英雄,這種獎不設無妨。再者,頒獎禮是個「展銷會」,讓「街客」(如廣告商或贊助商)知道誰具人氣,明年找誰做代言或贊助誰。在這意義上,增設一堆幕後獎項似乎九唔搭八。

如果獎項只是一種鼓勵,得失毋須太上心。但當社會越發嚴重地標籤得獎者為「成功人士」,無獎者是「乜水」時,便越替這群無名英雄不值。或者反過來問,我們對獎項那種「成敗」的標籤,尤其是當某些獎項,可能是來自「有到有獎,無到無獎」的頒獎機制時,是否過於簡單化?

說到頒獎機制,可幸仍有個頒獎禮,是得獎者不能出席仍可獲獎,而且舉世矚目。

1 則留言:

  1. 極同意兄台的說法要有最佳剪接獎,照這樣看來大概在我有生之年香港樂壇的頒獎禮都唔會像Grammy一樣咁頒發埋最佳錄音、混音工程獎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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